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党的形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主要对“四风”问题和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要求和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条文,增加了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该章条款依次对“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违反生活纪律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实践成果。
条例原文:第一百二十六条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案例:生活中爱好什么,基本上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生活情趣、价值观念和品位修养。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在生活中应遵守的行为规则和修身律己的“红线”,在历年来发生的许多贪污腐败案件中,我们常常看到许多党员干部往往都是由于放松了对生活纪律的严格要求,贪图金钱和物质享受,最终走上违纪违法的不归路,原花溪区政协副主席、石板镇原党委书记吴同恒的案例就是违反生活纪律的一个典型。
经查,吴同恒利用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涉嫌严重违纪,被组织立案审查,而这一切,都与他本人为官思想不纯有关。早在进入花溪区水利局工作之初,吴同恒就为自己定下了45岁前努力在仕途打拼,如果不行就辞职下海经商的人生目标,他的生活也就延续这样一种轨迹,更多地贪图物质享受,出入饭局、搓麻赌博是他的生活常态,他还利用“麻友圈”建立自己的官场人脉,朋友圈聊得最多的就是去哪里“搓麻”,50元到100元的“大麻将”,吴同恒每周要打几次。
吴同恒当官时广交朋友、广聚人脉、尽量替人办事,为自己今后求财铺路。随着职务的升迁,吴同恒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生活上开始追求所谓的品质,想穿好的、玩好的、吃好的,出门不管是办公事还是私事,都要住高档酒店,喝酒只喝茅台酒……在人际交往中,经常将班子成员及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请到家中吃喝,并接受他们200元至500元不等的礼金,从此放弃了自己的为官底线,滑向严重违纪的深渊,也把自己送上了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审判台,他多次在忏悔书中直言:肠子都悔青了!吴同恒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执纪者说:从吴同恒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党员领导干部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往往是从破纪开始,而破纪往往与生活上贪图享乐、奢靡有关。生活纪律不是小事,不拘生活小节、不注重生活纪律约束,小问题积累演变为大问题,最终将自食其果。
案例启示:所谓“生活奢靡、贪图享乐”,主要是指党员背离了党章要求的“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义务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尚俭戒奢”的要求,在日常生活中,讲排场,比阔气,动辄挥金如土,恰如广大群众批评的那种土豪气。这些人的行为,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生活消费水平,群众会认为他们不像一名共产党员,破坏了群众心目中党员应当是社会主义新风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践行者的良好形象。所谓“不良影响”,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风俗习惯和群众反映等因素综合考虑。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党员干部不把生活纪律当回事,认为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用自己的钱奢侈一下别人管不着,何况吃点喝点是小问题,又没有揣进腰包,不至于上纲上线。有的大吃大喝讲“排场”“档次”,有的超标准使用和豪华装修办公室、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有的沉迷于扑克、麻将等娱乐活动,有的把奢靡享乐视为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殊不知,工作生活中一旦讲排场、比阔气,作风便由此败坏,意志也由此沉沦。更不要说,奢靡之风在很多情况下还会成为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温床。从吴同恒案来看,就是从奢侈享乐、追求虚荣开始,逐步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迷失在物欲之中,逐步堕入腐败的深渊。
共产党员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也有自己的社会关系、家庭生活和个人兴趣爱好,但共产党员作为先进人群的代表,他们在入党之后就必然地受到党的纪律的严格约束,在生活中就要有更高的标准和更高的要求,普通人能做的事,有些共产党员就是不能做。
成由勤俭败由奢。每位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艰苦朴素的本色,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持清正廉明,勇于向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等行为“亮剑”,用良好的作风诠释信仰,锻造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