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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首例农地三权分置颁证 贷款额度为每亩1万元

时间:2017-12-02

  颁证现场

  昨日,记者从湄潭县办获悉:该县抄乐镇落花屯居股份经济合作社、茶叶专业合作社、村民代表,近日分别领到《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流转经营权证》。据了解,承包地“三权”分置颁证,这在贵州省是首例。

  “三权”分置,是继农村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后又一创新,目的在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发挥最大效益。“三权”是指村(居)对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农户享有的承包经营权,以及农户承包经营后通过土地流转派生出的土地经营权。

  湄潭县于11月28日首次对承包地进行“三权”分置颁证: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持有《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一村(居)一证;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村民,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户一证;具备农业经营主体的机构,持《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一家一证。

  落花屯居位于湄潭县抄乐镇集镇所在地,全村户籍人口1372户,其中土地承包户1260余户,共有耕地7000多亩。此外,落花屯居股份经济合作社是该居的集体经济组织。落花屯居茶叶专业合作社,则是向村民流转土地种植茶叶的农业经营主体。

  作为贵州省首例,落花屯居的“三权”分置颁证,并非是在原有承包、流转土地基础上颁证,更重要的是确权。

  “比如:给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要确定承包权属、明确被征收土地经费分配比例,还要明确所有权在承包地流转时的权限。而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村民还要与村股份经济签订承包合同,明确权属等。”落花屯居党总支书记吴孝强说。

  据介绍,11月28日,落花屯居首批“三权”分置颁证后,当地一家银行对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村民开展了抵押评估,确认可贷款额度为每亩1万元。

  (李轻云 记者 黄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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