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月22日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获悉,2017年,省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610条,其中涉及经济建设方面的305件,占全部建议的50.16%。
2017年,省人大代表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建议608件,闭会期间提出建议2件。代表建议内容广泛,涉及经济建设方面的305件,占50.16%;政治建设方面的31件,占5.1%;文化建设方面的32件,占5.3%;社会建设方面的143件,占23.5%;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81件,占13.3%;其他6件。
根据建议内容和有关单位职能,代表建议交由“一府两院”及其他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办理。其中,交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主办7件,占1.2%;省人民政府主办574件(含分办、独办),占94.1%;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4件,占0.6%;省人民检察院主办2件,占0.3%;党群机关组织主办23件,占3.8%。
目前,610件代表建议已按期办理并答复代表,其中,已解决或采纳的152件,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380件,因超出本省权限、受现行政策和客观条件等因素限制留作参考的78件。(记者 钱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