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省民政厅的消息,2017年,毕节市共发放各项社会救助资金20.27亿元,切实保障了60万城乡低保对象和2万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同时对群众开展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救急难等急迫困难和问题。
据介绍,这20.27亿元社会救助资金包括城乡低保资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医疗救助金、救急难资金等几个方面,其中,发放城乡低保金15.67亿元,比2016年增加1.51亿元,增幅10.66%;从2017年7月起,按新政策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全年累计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1.42亿元,投入7118.5万元对所有敬老院消防设施设备实施改造。
医疗救助制度方面,去年共支出医疗救助金1.76亿元,救助71.29万人次;共支出临时救助金1.46亿元,救助8.96万人次;共实施急难救助604例,落实急难救助金863.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