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妇联获悉,日前,我市向23名农村“两癌”贫困患病妇女发放救助公益金,累计发放资金23万元。
“两癌”救助项目的救助对象为我省贫困线以下、农村户口、年龄在35岁至64岁,经有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IIb期以上或浸润性乳腺癌的农村贫困妇女,每名患者可一次性获救助资金1万元。项目重点救助在“十三五”期间建档立卡(经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对比确认),并经“两癌”检查确认患病的农村贫困妇女。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推进“两癌”检查和救助工作,市财政每年划拨专款20万元为我市农村妇女进行“两癌”筛查,确保早发现、早治疗。2017年,全市各级妇联、卫计部门严格按照救助标准组织宣传,认真填报、审核信息,甄选救助对象,争取到23万元公益金,救助“两癌”患病妇女。
(记者 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