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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政府新闻办:水运建设要引入社会资本

时间:2018-02-27

 2月26日,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贵州省通航设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从3月1日起,该《办法》正式施行。贵州水运建设将进入“加速度”时代。

  据了解,该《办法》颁布前,贵州水运建设为公益性的政府单一投入方式,这使得全省水运发展一直较为缓慢。而该《办法》首次提出将高速公路的融资方式运用于“水路”,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同时纳入收费机制、具体管理责任等相关条例,这意味着贵州“水路”修建将出现质变。

  数据显示:水运因能耗低、污染小的比较优势,与其他交通方式相比,油耗是公路的1/8,是铁路的1/3。随着该《办法》的实施,贵州水运对于大宗货物的进出,以及物流成本的降低,将有明显成效。

  例如,乌江渡到涪陵近600公里航道,如果通行已建500吨级通航设施,每吨公里运输成本约0.15元。如果建设乌江1000吨级航道,需新建构皮滩、思林、沙沱、彭水二线1000吨级通航设施,参照广西标准,按照每吨每闸1元标准计收船舶过闸费,每吨公里运输成本约增加7厘钱,加上燃油、人工工资等费用,每吨公里运输成本约0.08元,这个运价不但不会对船舶运输货主带来负担,反而降低了物流成本,将为运输货主带来更多盈利。

  近年来,随着各条江河水电、航电枢纽的开发建设,贵州通航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目前,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的通航设施有乌江的思林、沙沱2座升船机,乌江构皮滩、都柳江的从江、大融、朗洞等通航设施也正在建设中。

  根据十三五期间全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我省将全力实施乌江水运大通道“提等扩能”工程建设,主要建设构皮滩、思林、沙沱二线1000吨级通航设施及400余公里三级航道,建设投资近200亿元,而这依靠政府的财力难以实现。

  《贵州省通航设施管理办法》则明确了通航设施投融资建设及船舶过闸收费规定,采取公益和有偿相结合的办法,加快通航设施的建设。这一办法借鉴了贵州省高速公路融资模式,也解决了通航能力不足问题。

  (何清青 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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