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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扶贫有奖励

时间:2018-03-21

  3月20日,记者从省委外宣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将于24日在第六届人博会上发布。该计划旨在鼓励和支持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贫困地区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兼职或在职创办企业,推进事业单位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贫困地区流动。

  《计划》规定,各类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公事业单位人员除外)均可参与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领导人员,在辞去领导职务后可申请参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属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参与行动计划的,须按中央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计划》明确,到贫困地区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贫困地区创新创业可保持原岗位工资福利、医疗待遇不变,所取得的合法收益不占原单位工资总额。助力脱贫攻坚人员年度考核均是“合格”等次以上的,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小等级时,在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基础上,可优先聘用,不占岗位职数;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且有一次及以上为“优秀”等次的,可优先推荐评审职称或聘用岗位大等级,且不占单位结构比例。

  《计划》还明确,对专业技术人员依据服务形成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品种及成果转让、开发收益创业项目和涉及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要明确权益分配。助力脱贫攻坚人员在贫困地区取得的业绩、成果等,可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在贫困地区工作累计时间,可计入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农业机构等人员评审职称、竞聘岗位等所需基层服务年限时间。

  (记者 章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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