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2018年地方立法工作会议,根据立法计划,大数据领域立法将是今年的立法重点。
今年的立法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按照急需急立、成熟先上、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发挥立法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按照“三个一批”思路进行安排。今年,我市将有6项立法计划提请进行审议,其中,《贵阳市大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贵阳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与服务条例》《贵阳市青岩古镇保护条例》为新立法,另有修改两项,废止1项;7项立法计划继续调研,其中新立法4项,分别为《贵阳市住建行业诚信大数据管理条例》《贵阳市大数据交易服务机构管理条例》《贵阳市医疗废物处置条例》《贵阳市农村环境卫生条例》;起草和储备一批立法计划,包括委托第三方起草储备《贵阳市河长制条例》等3项,专项修改《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4部法规。(记者 钱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