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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贵州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价将下调

时间:2018-04-27

  本月起,我省决定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价每千瓦时1.91分,同步调整销售电价和输配电价。此项政策预计每年可减轻一般工商业用户电费负担约3.8亿元。

  上述政策加上前不久已出台的取消临时接电费,对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免收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等政策,预计每年可减轻社会用电成本约15亿元。

  另外,我省将进一步完善两部制电价制度,两部制电价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基本电费,也可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电费。初步测算全省大工业用户基本电费每年预计可降低3亿元以上。

  此外,我省明确两条具体措施禁止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通过转供电加价方式额外获利:1、规定产业园区经营的园区内电网,可自愿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接供电;或改制为增量配电网,按政府核定的配电价格收取配电费用。2、明确商业转供电经营者电费收取方式,即要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电费由所有租户按分表电量公平分摊。

  据调查,目前我省涉及转供电电量12.07亿千瓦时,平均加价幅度为每千瓦时0.38元,政策出台后,预计每年可降低用户电费支出约4.1亿元。

  (记者 杨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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