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教育工程项目实施进度,对各类教育工程项目建设列出时间表。
通知要求,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查找“十二五”以来获得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的各类教育工程项目中存在的问题,逐类逐个建立台账清单,研究制定有效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推进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尽早体现整改效果和成果。省、市(州)要加大实地督查力度,适时核查抽查、暗访暗查问题整改等情况,凡对存在问题隐瞒未报,或问题整改落实不力,或工作弄虚作假的地方,将提请市(州)、县级人民政府严肃追责问责。
通知还要求,健全市(州)、县级人民政府保障教育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在保证合理工期和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严格实行倒排工期,力争提前、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实施任务。凡2011-2017年中央、省级资金支持实施的各类教育工程项目,尚未开工项目必须抓紧开工建设,2019年3月底前全面建成投用;尚未竣工项目或半拉子工程或烂尾工程,必须立即复工和加快建设,2018年8月底前全面建成投用;目前已建成但尚不具备投用条件的项目,必须尽快完善附属设施或配备设施设备,2018年8月底前全面投用。2018年起,中央、省级资金支持实施的教育工程项目,项目资金下达到县级后,新建校舍项目原则上当年开工建设、一年半以内全面建成,改扩建校舍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原则上当年开工建设、一年以内全面完成,设施设备项目原则上六个月内采购到位,并同步推进和完善相关设施建设及设备配置,确保投一所、建一所、成一所。(记者 罗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