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贵州新闻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购房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时间:2018-05-11

  “购房合同都签好几个月了,开发商还没有把合同拿去备案。”“楼盘要具备哪些手续和证件,我才能买呢?”近日有多位市民致电本报,咨询关于购房需要注意的各种问题。购房前要查看开发商哪些手续?签订购房合同后多久备案?如何备案?房屋维修资金怎么交?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这些问题,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介绍。

  查看楼盘证件和手续是否齐全

  消费者在买房前要查验开发商是否公示合法的售房手续及证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贵阳市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房销售证明》。

  除此之外,在楼盘销售现场房开公司还要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经规划部门批准的项目总平面图、商品房面积和价格、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等。房开商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还应公示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及受委托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

  特别要注意查看经规划批准的项目总平面图,知晓楼盘建设的各项公共配套设施的位置和数量等情况,不能仅看沙盘和听置业顾问的一面之词,要以规划批准的总平面图为准。

  未取得预售证,开发商不得向买受人收取费用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政策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开企业可以预先收取定金,购房人与房开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定金协议,定金协议应当明示定金的法律后果、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以及可能增加买受人义务、限制买受人权利的其他内容。交纳房款前应查验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上公示的预售资金监管专户的账号及监管银行,主动将购房款直接交入监管专户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法规政策规定:房开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如购房者遇到此类情况时,要谨慎投资,避免产生纠纷。

  知晓网签合同流程

  市住建局要求,在楼盘销售现场房开企业应公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示范文本应采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购房人在签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并正确理解合同示范文本全部条款内容,正式签合同时更要仔细阅读各项条款,注意双方权力与义务是否对等,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合同内容尽可能全面、详细,文字表达要清晰、准确。

  购房者一定要了解签订购房合同的八个流程。

  一是购房人在售楼现场选定要购买的房屋;

  二是房开企业销售人员登录筑房网商品房网上签约与备案系统;

  三是找到拟购买的房屋,进入签约页面填写合同内容;

  四是销售人员打印合同样本,购房人仔细阅读合同内容;

  五是完善合同并提交备案,提交时会自动生成合同密码,该密码应由购房人牢记(购房人以后可上网更改该密码,合同提交后买卖双方对合同条款修改时需要使用该密码)。购房人在网签合同提交后,会马上收到筑房网网签系统自动发送的提示短信,短信内容如下:XXX,您购买的XX楼盘,房号为XXX的合同已通过筑房网签约完成,登记号:XXX,合同变更密码:XXX。你可通过筑房网(www.gyfc.net)首页左侧“购房合同查询”查看合同、了解备案情况。咨询电话:85833726转601至606。

  六是打印正式合同,买卖双方签章,购房人要求房开企业提供一份经双方签章的正式合同留存,房开企业不得以合同需到住建部门备案或其他任何理由,不交至少一份合同原件给购房人。

  七是房开企业持签约后的购房合同30日内到住建部门备案;

  八是房开企业返还一份经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合同备案登记表给购房人。

  房屋维修资金直接交入专户

  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应按照合同面积直接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入维修资金监管专户,房开企业不得代收代缴。

  维修资金属于交存业主所有,实行统一归集、专户存储、业主决策、共同使用、政府监管、公开透明的原则;专项用于商品房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

  为保障购房业主权益,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全面推行维修资金专用POS机工作,房开企业销售现场安装使用该专用POS机,业主可将需缴纳的专项维修资金一次性直接刷卡存入维修资金专户。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乌当区、高新区范围维修资金专户账号:10310124200000016,专户名称: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区(县、市)维修资金专户的账号及名称可向当地住建管理部门查询。

  ■记者 商昌斌

  • 上一篇:贵阳“联姻”黑龙江省鸡西市发展养老旅居
  • 下一篇:缩小“数字鸿沟” 共享“数字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