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贵州省环保厅发出公开征求《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即日起欢迎各界人士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据悉, 《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强调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明确了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内容拓展;防治环境污染的规定更加全面;突出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
本次修改规定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并保证其陈述、质证和申辩的权利,避免听证流于形式。
目前,读者可以通过贵州省环保厅官网查阅意见稿全文,本次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反映意见的方式:1.来信请寄至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59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政策法规处;2.电子邮件请发至:3156797699 @qq.com;3.热线电话及传真:0851-85575054。(本报记者 杨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