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网讯 8月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在贵阳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永春主持,副主任刘远坤、陈鸣明、何力、李飞跃出席。
会议审议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林木种苗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贵阳市大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阳市蔬菜基地建设保护办法>的决定》《安顺市亚鲁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古茶树保护条例》审议意见的报告及其决议(草案)。决定将相关事项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上半年经济工作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安排的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批准2017年省本级财政决算,2018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决定将相关事项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听取了各组关于《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依法推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议(草案)》和人事任免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决定将相关事项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讨论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宪法宣誓工作方案。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记者 王鲁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