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与乡村振兴相结合
——三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对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可通过易地扶贫搬迁、生态宜居搬迁、农村集聚发展搬迁等方式,统筹解决村民生计、生态保护等问题。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强调,要把易地扶贫搬迁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强化衔接、持续推进,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这为我们打赢易地扶贫搬迁硬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的村庄搬迁撤并工作指明了方向。
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四场硬仗”之一,解决的是“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问题,对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中央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作出了搬迁撤并村庄的部署,提出坚持村庄搬迁撤并与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依托适宜区域进行安置,避免新建孤立的村落式移民社区。这与我省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中提出的“坚持省级统贷统还、坚持以自然村寨整体搬迁为主、坚持城镇化集中安置、坚持以县为单位集中建设、坚持让贫困户不因搬迁而负债、坚持以产定搬以岗定搬”是一致的。就贵州而言,当前的重点是加快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打赢脱贫攻坚战;长期任务是抓好搬迁撤并村庄工作,推进乡村振兴。我们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正确处理好打赢易地扶贫搬迁硬仗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系,相互衔接、统筹推进,确保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为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和乡村振兴目标衔接。2020年之前,我省规划易地扶贫搬迁188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9.4万人。我们要抢抓机遇,坚决打赢易地扶贫搬迁硬仗,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让党中央放心,让贵州人民满意。2020年之后,我们要紧紧扭住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积极引导经济不发达的向经济发达或者发展潜力大的村庄集中,人口规模小的向人口规模大的村庄集中,镇区周边的向镇区集中,交通不便的向交通便利的村庄集中,沿路沿河分散的向中心村聚集,做好乡村搬迁撤并工作,不断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
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和乡村振兴规划衔接。贵州乡村大多有山有水、生态良好,加强规划打造就能建成美丽乡村。我们要高度重视村庄规划,充分利用国土云数据资源,做到每个村寨都有具体规划,覆盖到所有行政村和3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对没有搬迁的村庄要逐一制定规划,不能随便建房,不能分散建房。要做好乡村规划与村镇规划、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休闲农业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有效衔接,推动乡村多规合一。通过规划引领,打造一批产业发展型、乡村旅游型、民族特色型、生态保护型、城郊集约型、文化传承型、康体养生型示范村寨,实现一村一景、一村一业、一村一特色。
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和乡村振兴工作衔接。坚持“通不了就搬、搬不了就通”原则,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和乡村振兴。搬迁并非一搬了事,只有解决好搬迁撤并后续发展问题,才能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搬迁的村寨,要按照“五个三”综合配套政策,有效盘活耕地、林地、宅基地等资源,搬入地要建好社区党组织和公共服务机构,配套实施好医疗、养老、上学等政策,加大和落实对搬迁群众的就业培训和指导服务,解决搬迁群众的后顾之忧。没有搬迁的村寨,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加快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加快补齐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信息流通等方面短板,重点抓好乡村建设、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等工作,开启乡村振兴战略新征程。
搬迁只是手段,致富才是目的。我们在推进工作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让搬迁的群众更幸福,没有搬迁的村寨更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