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网讯来自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最新消息,《贵州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已公布,即日起至9月11日前,市民可就文本提出相关修改意见。
据悉,我省此次制定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旨在规范我省住房租赁市场行为,保护住房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结合我省市级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贵州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拟在全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推广使用。
《贵州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中,不仅设有“房屋基本情况”板块,详细介绍出租房屋的相关情况,还明确甲方应提供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身份证明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查。
关于是否允许乙方对所租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合同内亦有相关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合同内还单列一款“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以明确甲乙双方在房屋维护维修方面的责任及义务。
《贵州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市民可登录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查阅文本详细信息。9月11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反馈至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为0851-85360327,传真为0851-85360231,邮箱为1252540073@qq.com。
(记者 肖达钰莎)
编辑:何莹莹
统筹:彭钥嘉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