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11月18日电贵州省检察机关与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检察机关近日签订了《关于建立赤水河、乌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起跨区域合作机制,合力共筑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
根据该意见,四省市检察机关要及时掌握赤水河、乌江流域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新特点、新动向,依法严惩破坏赤水河、乌江流域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犯罪性质恶劣的跨区域案件,采取联合挂牌督办、联合派员介入等形式,整合力量集中办理,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同时,要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作用,把赤水河、乌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岸线资源保护、森林草场和湿地保护领域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重点。建立常态化督促机制,探索案件指定管辖、跨区域管辖办法,推动破解监督难题。
此外,还要创新开展生态司法修复,在惩罚违法犯罪的同时,积极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相关单位通过消除污染、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土地垦复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实现打击违法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双赢共赢多赢。
另外,还将建立日常工作联络、信息资源共享、案件办理、生态修复、业务交流以及新闻宣传等6项司法协作机制,形成服务和保障赤水河、乌江流域绿色发展的检察合力,为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据了解,赤水河、乌江流域是长江流域上游的重要支流,流域涉及云南、贵州、四川、重庆等省市。
编辑:何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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