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网讯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联合发出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确保2019年1月1日与全国同步执行新的国家“双公示”数据标准。
为认真贯彻“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简称“双公示”)的精神,落实国家一系列相关文件的部署和要求,全省各地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双公示”数据标准,依据国家“双公示”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加快信用信息平台、政务服务网、信用门户网站和各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确保明年1月1日与全国同步执行新的国家“双公示”数据标准,实现按照统一标准采集、保存、共享、公示及应用“双公示”信息。
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双公示”数据标准填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尤其要确保行政相对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决定文书号、许可(处罚)类别、许可(处罚)内容、处罚依据、许可(处罚)决定日期、有效期限、公示截止日期、当前状态、许可(处罚)机关、地方编码、数据来源单位等关键字段信息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将根据国家标准建立数据质量控制系统和数据校验机制,对不符合标准的数据退回原数据报送单位,由原数据报送单位及时完善后重新报送。
另外,我省也明确指出,在进行信息公示时,将加强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保护。对故意或因工作失误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的,要依法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记者 杨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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