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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包璐建议:以乡村旅游为载体 打造“民族文化乡村旅游综合体”

时间:2019-02-07

  贵阳网讯依托贵州丰富的资源发展相应的产业,通过产业开发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进而解决当地贫困人口的从业问题,实现“精准扶贫”的目标。1月31日,省人大代表、贵州海峡阳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经理包璐,提出结合我省山地文化和民族文化,打造“贵州民族文化乡村旅游综合体”,并建议从民族文化保护和政策两方面入手。

  具体而言,民族乡村旅游扶贫工作可在当地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通过吸引社会力量发起组建股份制公司的形式,来运作开发民族文化乡村旅游项目,并吸引当地贫困人口,以资金入股或土地入股的方式积极参与进来。届时,通过乡村旅游业带动生态农业、民族文化产业、服务业等多个产业的融合发展,有效实现“精准扶贫”的目标。

  为此,包璐提出两方面建议:

  民族文化保护方面:1、由省民宗委从战略层面上出台政策措施,支持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名胜古迹、文物等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抢救,支持搜集、整理、出版少数民族古籍,促进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2、对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作出政策性的关照。3、建立民族文化保护名录。制定和实施各级各类民族民间文化项目保护标准,理顺保护和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评估体系、制度及评选程序,对民间文化进行科学评审、公布备案,并列入保护名录项目,确保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编制保护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政策方面:1、加强领导。将旅游扶贫开发列入省政府年度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旅游扶贫工作小组,与旅游部门和扶贫部门建立协调机制,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将旅游扶贫工作落到实处。2、政策支持。鼓励民族文化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办旅游企业,修建旅游设施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对参与民族文化旅游村开发项目的企业,给予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政府在制定政策、分配资金、安排项目时将给予重点倾斜,优先解决民族文化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能力欠缺、接待设施和接待能力不足等问题。3、加大宣传力度。应做好民族乡村旅游的宣传,对各民族村落赋予相应的历史典故和历史寓意,改变省外游客对贵州的传统观念,加深对贵州的印象。

  (记者 汤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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