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记者从省检察院召开的内设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上获悉,省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在此次改革中,省检察院重新组建了10个检察业务机构,调整优化检察辅助和司法行政部门,共设24个内设机构。
据悉,检察机关开展本轮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是新一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时代方位和历史坐标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的必然选择和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客观需要。
在此次改革中,省检察院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检和省委深化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紧贴贵州实际推进,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呈现出贵州特色:一是检察业务机构设置原则上与最高检的内设机构相对应;二是突出专业化建设,实行捕诉一体,按案件类型重新组建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三是平衡发展,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化机构建设;四是注重统一规范,按数序统一设置业务机构名称。
会议要求,要切实增强改革认同感、使命感、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内设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落地生根,以过硬的纪律作风和良好的精神状态保证省院内设机构改革顺利完成,为市县两级院内设机构改革表好率、示好范,以新面貌新作为推动新时代贵州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记者 王恬 通讯员 李波 张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