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网讯 记者昨日从贵州省税务局获悉,自2018年4月25日起,我省取消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手续,全部实行自行申报即可享受优惠。当年全省3.83万户次企业预缴自行申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企业所得税347.94亿元,减免税额比上年同期需要办理备案时增加188.02亿元,同比增长117.57%。
“税务机关很给力,直接取消了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这一办事环节,在电子税务局填申报表就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了。”贵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人田维刚兴奋地说,这项措施出台,减少了企业需填报的资料,减轻了企业报送资料的负担。
据了解,为有效落实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自2018年4月25日起,省税务局对全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取消了备案办理手续,采用由企业“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企业自行判别符合某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的,在纳税申报时直接填报申报表对应栏次即可享受到减免税。
该局企业所得税处处长陆仕玉介绍,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相关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认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行填报纳税申报表享受优惠。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规定,大多数优惠事项在预缴申报时都可以享受。享受优惠事项前后均无需再履行备案手续、不必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等资料,企业只需准备、妥善保管留存备查资料,以备后续核查。
该负责人还表示,《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归纳了69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全部改为由企业自行申报享受。各地不得改变管理方式,不得设置门槛,不得要求企业事先报过来看一看、审一审,不得变相审批或备案。(刘显圣 赵亚雄 成虹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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