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晚至5月9日凌晨3时,贵阳市花溪区交管分局与区交通局联合开展夜间鸣号、酒驾整治行动。
9日凌晨1时30分许,在花溪霞晖路与学士路交叉路口卡点逐一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中,交警发现一出租车司机带有酒味。经呼气式检测,结果显示这名出租车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属于酒驾。出租车司机自称,平时很少碰到交警检查出租车,当天收班前吃宵夜时他认为夜已深,交警已下班,于是心存侥幸喝了些啤酒,谁知收班回家路上正遇交警查酒驾。
据悉,出租车属于营运车辆,根据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记者 曹源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