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贵阳一女子嫌别人唱歌很难听,便冲到别人的服装店里打人。5月16日晚上,记者采访到当时出警办案的贵阳市南明警方,事发真相是,两名当事人都是服装店女老板,打人者称被打者唱歌太吵人,而被打者称对方嫌她唱歌难听,目前本案尚在进一步处理中。
监控:一进店就打人
据南明公安分局朝阳派出所办案民警邢警官介绍,此事发生在5月8日下午两点过,当时网格民警接到报警后先赶到事发现场,打人女子已将门面关闭逃离现场。民警查看打斗现场还留有血迹,伤者头面部受伤。
而事发时的监控画面显示:打人者进入被打者店里,手里拿着铁钩钩,走近收银台附近,对着已站起来的被打者就是一巴掌,见对方要还手,随即将被打者打倒在地,被打者爬起来试图还击,又遭打人者推倒在收银台后面继续殴打。
民警说,两家门面都是贵阳市达高桥下的服装店,中间就是一墙之隔,被打者是潘某某,今年35岁,打人者是周某某,今年25岁。由于当时周某某逃离现场,民警先安抚伤者,让她到医院治疗。事发第三天,民警获得重要线索,周某某已打开门面经营,民警及时赶到将其控制并带回派出所调查。
缘由:唱歌声音太大?
“我当时生意不好,就拿手机打开跟着唱歌,隔壁服装店的女青年就说我唱歌难听,并称太吵人,我只说了一句,我在自己的门面里唱歌关她什么事,对方就拿着一个铁钩钩,冲进我的门面里来殴打我,两次将我打倒直到受伤流血。”潘女士说。
而因为监控已锁定周女士打人一幕,周女士向警方交待,是她动手打伤了潘女士,并称当时她怀疑潘女士是嫉妒自己生意好,就选择高声唱歌的方式“故意作为”,特别吵人,就制止其不要唱歌吵人,后来双方就此引发纠纷,自己当时不够冷静就走进潘女士的门面里,后来动了手将其打伤,现在对自己的冲动行为也很后悔。
调解:打人者只愿给治疗费
据了解,在民警调解中,潘女士提供了医治费用1000多元的相关票据,称自己还因此造成其他损失,要求周女士赔偿6000元。而周女士称自己只愿意赔偿1000多元医疗费用。
由于调解未果,民警称,如果潘女士对受伤部位进行伤情鉴定的结果达到轻伤,这起治安案件将成为刑事案件,将对周女士刑事拘留;如果达不到而且依然调解不成功,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周女士将被行政拘留5日。此外,潘女士所称造成的损失,可自诉通过法院判决赔偿。
目前本案尚在进一步处理中。
律师解答
针对此事,贵州威驰律师事务所李康春律师说,第一,从自然规律看,人用嘴在白天唱歌、借助手机的K歌软件进行播放跟唱,产生的声音不会大到能影响隔壁门面里的生产和生活。第二,周女士不是出于购买商品的目的进入潘女士的店内,而是冲进去进行所谓制止别人唱歌,并且过程中使用武力制止,造成潘女士受伤,其行为是违法的。
至于周女士称怀疑潘女士是因嫉妒而大声唱歌,没有明显的法律依据来支撑。如果此事不是发生在白天而是发生在夜间,假如当潘女士的唱歌声音确实太大(超过国家规定的分贝音量),潘女士的行为就是噪音扰民,受影响的周女士是可以进行制止的,甚至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李律师说,市民要有法律意识,学会遇事时采取更恰当的方式妥善处理,如果选择冲动,极可能产生不良后果。
(文/记者 张斌 图/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