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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政策已全面覆盖

时间:2017-05-18

  昨日,省教育厅对2017年全省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进行详细规定,包括多门免费教科书仍按旧版循环使用、初一年级不再开设《贵州省初中学生实用技能》课程等。

  教育部近日下发《关于2017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对2017年全国中小学教学用书工作进行了安排,以确保中小学教材相对稳定、教学秩序正常。我省对2017学年(2017年秋季-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按照规定,义务教育国家课程相关学科,除《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和小学《科学》之外仍使用教育部《2016年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教基二厅函〔2016〕12号)公布的教材,循环使用,不另行选用。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和小学《科学》因国家层面部分册次教材审定工作尚未结束,上述4科教材的使用工作等另行通知。

  因普通高中教材将进行全面修订,普通高中国家课程各学科仍使用《201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变动部分)》(教基二厅函〔2010〕20号)和《2009 年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教基厅〔2008〕6号)公布的教材。各地仍沿用原选用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不得更换其他版本。

  《书法练习指导》按照2015年各地选用并经教育厅备案的教材版本滚动使用,使用范围为小学三年级至五年级。

  为规范中央免费教科书资金使用和教科书管理,结合“十二五”以来我省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发展现状,2017学年初一年级不再开设《贵州省初中学生实用技能》课程,不再发放《贵州省初中学生实用技能》教材,该课程相应的课时不再保留,由学校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中统筹安排。该课程及教材在城镇和农村学校初二、初三年级按原有规定执行。

  除城市学校外,其他学校小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初中《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等教科书实行循环使用,按照在校生数的三分之一进行征订,由学校集中管理,学生免费使用,不属于学生个人所有。

  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起始年级使用特殊教育新编教材。体育运动学校初中阶段起始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学科使用体育运动学校专用新编实验教材,其他年级仍沿用原选用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记者 胡颖)

  加强监管教材使用情况

  今年2月份,贵州省教育厅发文称,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全面享受免费教科书政策,并作出相关规定(本报曾报道)。昨日省教育厅重申,目前免费教科书政策已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全覆盖,各地各校要按照“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的要求,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足额征订、免费发放教科书,不得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教科书费用。同时强调,中小学教材中一律不得出现提供额外教学辅助资料的各类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各地各校要按照我省2017年秋季-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不得使用其他任何单位编印的目录进行征订,不得调整和更换教材版本,不得选用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材,更不得擅自使用境外教材。此外,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多领免费教科书,严禁浪费国家和省级免费教科书资金。

  我省将加强对各地教材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对未按规定更换教材版本、不按要求征订和发放教科书、使用未经审定教材的行为,除责令纠正外,对产生的费用,国家和省级教科书资金不予支付,还要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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