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贵州新闻

贵阳市中院审理家族式贩毒案 被告13人都是亲戚

时间:2017-05-19

贩毒1.7公斤,家族13人坐上被告席。5月18日上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公斤级毒案,受审被告13名,都是亲戚。

在当天的法庭上,检察机关指控称,2015年以来,被告人邓书先、付欣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携带毒品海洛因从云南省驾车来到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青场镇,将毒品海洛因贩卖给被告人武斌。

武斌又将海洛因运回贵阳市,并组织被告人武丽、彭德建、彭德贵,曹霞等人多次储存、分销海洛因给其下线被告人胡春梅、刘石德、罗常春、成宇、李元春、夏新忠等人,再由被告人胡春梅、刘石德、罗常春、成宇等人将海洛因分销给其他吸毒人员。

2016年4月4日,武斌与邓书先电话联系购买毒品海洛因,邓书先遂要求武斌到毕节市七星关区青场镇附近进行交易。

交易当天,邓书先安排付欣单独驾车从云南将事先准备好的毒品海洛因运至目的地,而武斌则与朱庭恩(另案处理)驾驶另一辆车从贵阳市的家中赶到青场镇附近与邓书先见面。

武斌以54万元的价格向邓书先购买毒品海洛因6块,每块约350克。交易完成后,武斌驾车回到贵阳,将购买到的毒品储存在家中,当天,武斌安排被告人曹霞将毒品交给彭德贵,随后,武斌、曹霞(夫妻关系)在他们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搜出毒品1747.9克,仿真枪一把。很快,警方顺藤摸瓜,迅速将这个毒品犯罪团伙一网打尽。

检察机关以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分别对1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表示,被告人邓书先、付欣等13人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数量大,其行为已触犯法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由于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在综合审理全部案件材料、证据后,将择期作出判决。

(记者 李昊)

  • 上一篇:两地民警倾力相助 助失联36年老人找到回家路
  • 下一篇:贵阳达德学校组织“小交警”执勤 增强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