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17时许,正在洋浦第一小学执勤的交警路管员发现一辆车牌为琼E693*6小型轿车的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使用手拨打电话,神志异常。执勤路管员发现后上前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不予理会,并将车辆继续向前行驶,路官员再次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该车辆才靠边停车。经仔细观察后,根据经验判断,该车驾驶员很可能是喝酒了。为证实推测,执勤路管员要求李某进行酒精吹气测试,酒精测试仪显示数值高达156.2mg/100mL,于是将其带到洋浦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检测,属于醉酒驾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驾驶人李某因醉酒驾机动车辆,被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
洋浦交警提醒: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