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在屯昌召开。南海网记者陈望摄
初步测算,2018年屯昌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77.40亿元,同比增长6.7%;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收入2.82亿元,同口径增长29.7%;固定资产投资21.74亿元,同比下降37.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22亿元,同比增长7.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147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1元,分别增长8.1%和8.5%。
屯昌加快推进4家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发展全链条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模式。积极探索建立生态循环农业管理办法与技术标准,加快实施农林业品牌建设,申请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21家,成功打造屯昌柠檬、屯昌山柚油、屯昌蜜柚等60多个商标农产品。
屯昌大力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全年办理“不见面审批”事项47445件,县级、镇级“不见面审批”事项合计占比83.7%,实现年底前“不见面审批”实现80%的要求。
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全年依法强制拆除“两违”200宗,拆除违法建筑7.21万平方米,涉及违法用地124.59亩;全面推行河长制,完成机构设置,对全县137条河湖安排河长。
加大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的整改办理力度,53件交办件全部完成整改,并对办理情况开展了“回头看”。严查快办职能部门在处置环境污染问题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失职行为,对4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因污染环境监管处置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立案审查调查6人,诫勉谈话1人,通报曝光生态环保领域典型问题5批8起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