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向两家公司的负责人通报了相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情况,并以甘肃“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典型事故案例,要求两家公司的负责人要深刻汲取教训,结合近期各自企业所属运输车辆发生事故的情况,深入分析和查找事故发生的原因,对车辆和驾驶人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民警分别向两家公司负责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签订了《客(货)运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两家运输公司负责人表示已深刻认识到公司管理的不足之处,接下来将会立即召开会议将交警通报情况传达到每一位驾驶人,并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格将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