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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春节元宵期间 琼海这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时间:2019-01-22
为防止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切实控制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和噪声污染,琼海市政府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在春节元宵期间(农历十二月廿九至正月十六期间)划设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区域:嘉积镇行政管辖区域、塔洋镇孟里、联先村委会、万泉镇沐皇、大雅村委会、东升农场。在禁放区域内,春节元宵期间禁止燃放所有品种的烟花爆竹(除其替代品如电子礼炮、电子鞭炮等)。

另外,在禁止燃放区域外,以下场所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党政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公园、商场、影剧院、文物保护单位、大型文化体育场所、档案馆、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博鳌亚洲论坛国际会议中心、博鳌机场、车站和码头等单位场所及其周围50米内;加油站、液化气站、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及其周围100米内;广播电视台、电信、邮政、金融单位、电力、通讯线路附近及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重要军事区域;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的建筑物安全距离25米范围内;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或高层建筑,在物业公司划定燃放区域以外;林地等重点防火区。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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