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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顾客婚纱照做宣传 三亚一婚纱摄影店遭索赔(图)

时间:2017-04-12

去年11月份,河北邢台的刘女士与丈夫来到三亚洛莎影像拍摄婚纱照,事后却发现自己的婚纱照被上传到网上,遂找到三亚洛莎影像,希望将照片删除并进行道歉赔偿。但刘女士和婚纱店交涉未果。

婚纱店把刘女士的婚纱照上传到网上。该图为涉事的网络截图。

刘女士:自己不知情,婚纱照被用来做宣传

刘女士告诉记者,去年11月,她与丈夫准备拍摄婚纱照,选中了三亚洛莎影像,在付完首付款后,夫妻俩于去年11月11日来到三亚拍摄。

“我们在这家婚纱店一共消费了6588元,拍摄完后,我和丈夫就返回河北邢台,随后陆续收到了这家婚纱店给我们寄来的婚纱照。”刘女士说,上个星期,她的一位好朋友也想拍摄婚纱照,便在某结婚筹备一站式平台上浏览了多个婚摄摄影店在该平台上开设的店铺,这位朋友在浏览“三亚洛莎影像”店铺时,在其评价区内发现了刘女士的婚纱照。

“我的婚纱照被传到网上进行广告宣传,严重侵犯了我的肖像权。”刘女士说,得知此事后,她找到了婚纱店进行交涉。婚纱店承认未在她同意的情况下将婚纱照上传到网上,但婚纱店只肯赔付她两个相框。刘女士说,她希望三亚洛莎影像尽快将照片从网上撤下,进行公开道歉,还要赔偿她。

4月11日上午,刘女士将提前保存好的两张截图发给了记者。记者注意到,评论区内上传照片的时间是2017年1月20日和3月14日,所用的网名分别为“火”和“夏花冬雪”,并配有文字说明。

11日上午,记者找到了三亚洛莎影像在网络平台上的店铺,发现刘女士所说的两条评论内容依然存在。

涉事的婚纱店。

洛莎影像: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为了解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11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三亚洛莎影像了解情况。“我承认没经过顾客同意就把婚纱照放上去,但我们并不是把照片卖给别人做商业宣传,我们只是在第三方平台开设的店铺内做宣传,主要目的只是展示我的产品,没有其他的目的。”三亚洛莎影像一赵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得知此事后,他们一直在和刘女士协商,也和第三方平台协商将刘女士的婚纱照删除,但刘女士称自己的肖像权被侵犯了,要他们全额退还之前所花的费用作为赔偿,对此,他们无法满足。

赵姓负责人说,如果刘女士认为他们婚纱店有什么做的不对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记者了解到,辖区工商所已经介入协调此事,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11日下午6时许,记者再次浏览涉及刘女士婚纱照的网络平台,发现刘女士的婚纱照已经被撤下。

对于如何判定侵犯肖像权,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亮解释,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本人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如果刘女士认为自己的肖像权受到侵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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