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强调,巡察情况和问题将原原本本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并在媒体发布,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予以严肃问责。
《方案》指出,巡察全覆盖将结合县村(居)(社区)实际,统筹谋划,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结合,发现和推动解决村(居)(社区)党组织在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村(居)(社区)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澄迈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使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根据《方案》,村(居)(社区)巡察重点监督基层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深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三资”管理、“三务”公开、脱贫攻坚、生态环保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和村级组织换届纪律等方面情况。通过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采取1+N延伸巡、重点巡、集中巡、对照巡、专项巡等方式开展。
《方案》强调,巡察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被巡察党组织书记为整改落实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巡察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访检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