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岭口镇岭口村党支部书记张焕涛、委员周运涛脱贫攻坚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4年5月,张焕涛、周运涛未按照规定进行核查,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张某某家庭被纳入贫困户,违规领取扶贫物资折合4950元。且在后续动态管理工作中,没有及时更正错误,导致张某某家庭直至2016年9月才退出贫困户,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2月3日,张焕涛、周运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定安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李建斌脱贫攻坚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2018年12月,在扶贫国检期间,李建斌作为帮扶责任人,未按要求开展扶贫工作,未办理请销假手续擅自离开帮扶辖区办理私事,且在组织核查期间,与他人串供企图掩盖真实情况。2019年2月3日,李建斌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查处的重点,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形成持续震慑,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