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检和复检均显示海南鸿琛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芒果干不合格
海南鸿琛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芒果干产品(规格:150克/包,生产日期:2018-8-27),检验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和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2018年12月14日,定安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栖凤路16号海南鸿琛工贸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将食品检验报告送达到当事人手中。检查时,该生产车间处于待生产状态,未发现生产芒果干产品;检查该公司的成品仓库,未发现库存2018年8月27日生产的芒果干成品;检查该公司的原料仓库,发现库存的芒果干原料1箱(25公斤),执法人员现场对其原料进行查封扣押;检查该公司时,未发现有甜蜜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钙)和柠檬黄及其铝色淀食品添加剂。在该公司检验室,发现有2018年8月27日生产的芒果干成品(规格150克/包)的出厂检验报告。
该局执法人员同时对当事人就该批次芒果干产品的检验结果相关问题进行了询问,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
2019年2月27日,复检《检验报告》最终判定海南鸿琛工贸有限公司2018年8月27日生产的芒果干(150克/包)产品不符合GB2760-2014的要求,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芒果干销往多店,被罚款2万元
据介绍,为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局于2019年2月27日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经过反复调查发现:海南鸿琛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芒果干产品(生产日期:2018年8月27日,规格:150克/包)共240包,分别销往海南省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观海台店15包;海口王府井旺佳旺20包(150克/包);海口南沙万家惠15包(150克/包);海口乐美汇10包(150克/包);海口海垦旺佳旺30包(150克/包);三亚胜利旺豪(三亚胜利广场)50包(150克/包);三亚广百佳50包(150克/包);海南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百佳汇(三亚)50包(150克/包)。该芒果干(150克/包)销售单价为:9.3元/包,一共发货240包,货值共计人民币2232元;海南鸿琛工贸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召回198包芒果干(150克/包)产品,实际销售42包,合计390.6元。
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只是对购进的芒果干原料进行杀菌,然后包装,并没有使用甜蜜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钙)和柠檬黄及其铝色淀及相关的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但是该公司在进货时没有有索要生产企业的资质,没能提供购进该批次的产品合格证明,仅有进货方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因此该公司对原料把关不严,导致采购和使用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芒果干原料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定安县食药监局依法没收海南鸿琛工贸有限公司违法所得390.6元、没收2018年8月27日生产的198包芒果干产品(150克/包)和用于生产的芒果干原料25公斤,并处罚款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