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联合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陵水将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针,发动各村、组、种植大户全力组织深入田间地头统一回收秸秆、地膜等田间垃圾,集中运至乡镇规划的堆放点或垃圾处理场堆放处理。同时,陵水将加快制定政策措施,完善秸秆收储体系,大力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的综合利用产业化,鼓励采用机械化粉碎还田、深耕还田等技术和方法,加强引导承包农户、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及时收集和处置秸秆。
另一方面,陵水将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始终保持高压处罚态势,对焚烧秸秆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种植户采收后不及时深播或秸秆不及时处理致使他人焚烧,有焚烧当事人的,对焚烧当事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没有焚烧当事人的,由种植户或土地承包户承担责任,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故意阻碍政府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给禁烧工作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故意焚烧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将依据法律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此外,陵水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凡通过“随手拍”将焚烧线索上传12369环保举报公众号,经陵水生态环保局调查属实的,直接给予举报人1000元的微信转账奖励;通过其他举报途径领取举报奖励参照《陵水黎族自治县新发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及违反生态环境保护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第七条规定实施。投诉举报电话: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