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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女子容留介绍他人从事卖淫 有自首情节被判缓刑

时间:2017-06-07

原标题:女子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有自首情节被判缓刑

近日,海口秀英区法院对一宗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案进行宣判,海口女子李某被判处缓刑。

被告人李某,1967年出生,家住海口秀英区。2015年2月,被告人李某租下海口市秀英区某铺面,并容留、介绍他人在该铺面内从事卖淫服务。2016年4月某日晚,李某招揽、介绍“顾客”在店内与卖淫人员进行性交易,碰上公安民警检查,李某当场逃脱。后李某在家人劝告下主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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