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对于用餐厨垃圾喂养畜禽的,将由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引发非洲猪瘟疫情或因此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养殖场(户),将不享受扑杀补助、不享受产业支持政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私屠乱宰或违法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的,将相关部门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万宁市还将组织农业农村、公安、综合执法、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坚决严厉打击辖区内的乱丢弃死猪违法行为。一旦查获乱丢弃死猪等违法行为,将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因乱丢弃病死猪引起重大动物疫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万宁市政府将对举报相关违法行为的市民予以现金奖励,其中举报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的,经查实后每一宗奖励1000元;举报私屠乱宰生猪的,经查实后每一宗奖励2000元;举报乱丢弃病死猪的,经查实后每一宗奖励2000元。
(原标题:万宁严打餐厨剩余物喂猪等违法行为 市民举报可获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