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2017年2月至3月,林某利(男,文昌市文城镇迈南村委会凤池村民小组组长)在未报经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未经村民小组正式讨论同意的情况下,个人决定将凤池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地块的砂石土,以150元/车的价格卖给文琼高速公路工程路基四队负责人周某平(另案处理)。
2017年7月2日,罗某冠(男,文昌市文城镇迈南村委会凤池村村民)知道此事后,认为林某利出价低,遂找到林某利,要求其将砂石土卖给他,不要卖给周某平,林某利表示同意。2017年7月4日,罗某冠买下林某利的砂石土后,以165元/车的价格卖给周某平。2017年9月份,罗某冠又将价格提高至185元/车。经统计,周某平所在的路基四队共采挖砂石土5040车次。
在此期间,文琼高速公路工程路基三队负责人王某峰(另案处理)找到罗某冠,约定好砂石土300元/车。随后,王某峰组织路基三队工人进场到相邻地块挖掘砂石土,共采挖525车次。
原标题:非法采矿,高价卖给工程队
文昌市文城镇迈南村委会凤池村两男子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