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通告全文:
文昌市“双创”工作指挥部
关于禁止在文昌市城区居民区养殖畜禽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近年以来,在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城市。为做好下一步“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1.市民朋友在城区居民区内养殖畜禽的,请务必于2019年5月20日前自行清理完毕。
2.为达到长效治理的目标,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于2019年5月20日开展巡查工作,发现相关情况,将根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5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
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举报,也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理解与配合。
举报电话:0898-63216654
文昌市“双创”工作指挥部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