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海南新闻

屯昌一户人家诉苦:房屋改建,施工方建楼不建梯,让我飞上去?

时间:2019-05-21
连日来,家住屯昌黄岭农场的陈女士向南国都市报记者反映,她跟丈夫吴先生去年10月份准备对屯昌黄岭农场的自家房屋进行改建,与施工方蔡先生签“建房协议”,约定由蔡先生包工包料,10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对房屋第二层上加建一层混合结构楼房,但蔡先生收取进度款后,只加高楼层,未建楼梯。对此,合同执行方蔡先生否认指责,称对方未按约定付款。

“合同约定要建楼梯,但对方只加高楼层,不建楼梯,难道我们上楼要飞上去吗?”陈女士反映,双方合同签署时间为2018年10月6日,工程时间约定“进场之日算起三个月内完工”。但三个月到期后,蔡先生只加高楼层,楼梯却留着,一直拖延拒不施工建设,他们质疑蔡先生违约,不讲诚信。

记者了解到,陈女士家的2楼以上加高楼层部分已经封顶,但剩下楼梯迟迟未建。记者查看双方所签合同发现,按照约定,甲方(业主陈女士吴先生夫妇方),乙方为蔡先生。

在付款方式上,合同约定,“为了材料供应及时,乙方向甲方预借款2万元作为定金。此外,乙方封顶一层楼,甲方应预付80%工程款给乙方,余下砌墙批档后,甲方再付款15%给乙方,余款5%甲方三天内验收合格后结清给乙方。

针对陈女士投诉所谓“收钱后拒不施工”这一情况,记者也联系到蔡先生本人。蔡先生对陈女士说法表示否认。

蔡先生反映,陈女士家房屋工程共计6万多元,由他负责施工,但前期只收到80%进度款,剩下一万多元尾款未付。按照合同约定,为了材料供应及时,甲方(业主陈女士方)应该提前借款给他2万元。但业主陈女士一方不肯借款,此前,建房施工材料,都是由他本人垫资施工。

“按照工程进度,已经完成加高部分,且围挡等也有部分施工,只剩楼梯未建。”蔡先生认为,他已经完成工程进度的90%以上,但要求业主按进度付款,对方(业主)不肯。

“担心全部完工后,对方(甲方业主陈女士)拒不付完尾款。”蔡先生反映,他希望甲方(业主方)写个保证书,并将剩余20%工程尾款交给第三方托管,待完工后,由第三方支付给他。

对于蔡先生的说法,记者转告给陈女士本人,但陈女士坚持称,要等蔡先生全部完工后再付尾款。目前,双方对此仍在进一步协商当中。

  • 上一篇:儋州一男子涉嫌网络诈骗1.2万余元 民警“三顾茅庐”规劝终自首
  • 下一篇:打警察砍警犬 13名男子在昌江法院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