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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买猪肉起争执捅死人虚假信息 万宁“谣言男”被拘留

时间:2019-05-21
5月16日10时10分,万宁警方接到警情反映称,万宁市和乐镇乐兴街农贸市场门口附近有人闹事。接警后,和乐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的符某民传唤到派出所。经调查,符某民因不遵守猪肉店的销售秩序,插队购买猪肉,遭到销售人员驱赶出店外。符某民认为销售人员不尊重他,也不卖猪肉给他,在门口谩骂、咒骂销售人员,并自言自语,大声吵闹,掀翻旁边茶店门口一张桌子,有意破坏附近店铺正常营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相关规定,符某民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警告处罚。

同时警方在处置符某民扰乱公共秩序案过程中,发现网上有人将符某民扰乱公共秩序案现场的情况拍摄成视频在网上传播造谣,称现场有人购买猪肉发生纠纷持刀捅死两人,有意杜撰改编、夸大事实。经警方调查确认,当天现场只是发生了争吵,并无人被捅死。

5月16日,万宁警方将此案受理为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调查。经查,是万宁市和乐镇封浩村委会封浩村的黄某雄所为。违法嫌疑人黄某雄在法律威慑力的震慑下于5月19日到和乐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陈述其拍摄视频发布在网上传播的违法事实。因其行为已经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十一条之规定,5月19日,万宁市公安局依法对黄某雄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五百元,收缴其手机一部。

警方提示,网传谣言属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随意转发,更不要故意“杜撰改编”,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故意传播、散布谣言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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