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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经营食堂 万宁永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被罚5万元

时间:2019-05-21
5月20日,记者从万宁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万宁永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因无证经营食堂被罚款5万元。

万宁永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万宁市东澳镇东澳坡第三选钛厂,社会信用代码:91469006082539922T,该公司工地食堂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从事经营活动。

5月16日,万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海南省食品安全案件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规定,给予万宁永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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