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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男子未及时还8000多元车贷 要交4万违约金?

时间:2017-06-10

海口:男子未及时还8000多元车贷要交4万违约金?

冯先生没想到,他欠下8000多元的贷款没有及时还,担保公司竟然叫人在路上扣了他的汽车,要求冯先生交4万多元违约金。海口海秀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进行调解,担保公司最终同意冯先生交1.2万元违约金后把车开回去。

据冯先生介绍:2016年6月,他在海口南海大道一家4S店买了一辆丰田小轿车,购车款一共21万多元。冯先生当时只能首付7万元购车款,要向银行贷款14万多元。

由于冯先生货款买车没有任何抵押,银行的工作人员要求冯先生与一家位于海口秀英区白水塘的融资担保公司签定一份贷款担保协议。协议规定:如果冯先生不能每月按时偿还购车贷款,由该融资担保公司负责偿还。冯先生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这家融资担保公司支付贷款担保总额30%的违约金。

冯先生每月按时偿付了8个月的贷款购车金后,因资金周转困难,到6月1日止,欠下购车贷款8800多元。这家融资担保公司在替冯先生偿还欠下的银行贷款的同时,多次打电话催冯先生偿还拖欠的贷款。但冯先生因周转资金紧张一直没能还上。

6月8日上午8点多钟,冯先生开车到海口滨海大道一加油站加油时,突然上来5名男子对冯先生的汽车强行扣车。这5名男子自称是担保公司叫来的,随后把冯先生的小汽车强行扣到了这家融资担保公司的停车场内。

担保公司的工作人员要冯先生立即偿还拖欠的购车贷款费,并交纳4万多元贷款担保违约金,才肯给冯先生放车。冯先生认为担保违约金太高。

9日上午,冯先生在记者的陪同下打电话向海口海秀派出所报警。民警随后把双方叫到派出所进行协调。最终,这家融资担保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冯先生偿还拖欠的购车贷款后,同意只收取冯先生1.2万元违约金,把扣押的汽车还给冯先生。

冯先生说:“签担保协议时没仔细查看其中条款。我希望其他人在贷款购车时一定要小心选择融资担保公司。”

记者随后与担保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电话采访。该负责人称,公司多次打电话向冯先生催要欠款,冯先生拖欠不给。因此,该公司按签订的担保条款要求冯先生赔偿违约金。该负责人要求记者参考担保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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