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原系交警部门一名辅警。2017年3月29日,陈某在出警执勤时,得知被害人张某洪驾驶的车牌号为琼AFF***的汽车存在逾期年检情况,且有多条违章记录未处理,便虚构自己有能力帮忙办理预期年检及处理交通违章记录业务,提出需收取办理业务手续费2万元。张某洪同意让陈某帮忙办理,向陈某支付2万元,并将机动车行驶证副本交给陈某。之后,陈某将盖有“琼AFF***检验有效期至2018年08月琼A(9*)”字样印章的行驶证副本交还张某洪。
2018年6月,张某洪发现其车辆交通违章记录及逾期年检并未办理。同年7月28日,陈某家属代其将骗取金额退还被害人张某洪,并得到被害人张某洪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