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20时45分许,大队路管员在设卡检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在限制时间内进入市区,遂立即示意该车靠边检查,经测试其酒精含量为24mg/100ml,经调查,驾驶人马某(男,43岁,吉林省吉林市人)所驾驶的货车属营运货车,其行为属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转眼间,时间已过去了大半年,直到2019年5月28日,马某才得空到交管大队处理此项违法,其声称此前因私事无法及时处理。另马某还辩称,当天凌晨5时喝了一点酒,以为过了15个小时开车已经不算酒驾了,没想到被查了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马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予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琼海公安交警提醒各位司机朋友,针对酒量一般的人来说,饮酒后8-12小时,酒精在体内的含量将大大降低,24-48小时会完全挥发。这就意味着,根据人的体质以及饮酒量的不同,每个人对酒精的吸收也不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饮酒后驾驶大货车等营运车辆,危害更大,容易出现恶性交通事故。因此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切勿抱有侥幸心理,牢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远离酒后驾驶、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