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查看,确认一名男子在23日凌晨出现过案发现场,嫌疑人徒步行走在暗处,并有意避开监控,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林志辉判断,嫌疑人对三亚市的路段非常熟悉。
随后,林志辉安排队员陈健继、陈拜、陈积军、陈灼杰、蒲皆霖、符奋6人分组沿途排查嫌疑人的来回行走路线,并对其活动路线进行研判。经过细致摸排后,发现该男子经常在临春河一巷附近活动,林志辉安排其中一组人员在此处进行蹲守,另一组人员对附近的出租屋进行进一步排查。
5月25日6时03分,林志辉行动中队在一出租屋内的排查过程中,发现一名可疑人员与案发当日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极为相似。经当场盘问,犯罪嫌疑人王某妣如实交代了在某餐厅附近停车场以手拉车门的方式盗窃一辆轿车财物并交给其舅舅销赃的犯罪事实,同时还交代了以同样手法伙同他人在商品街至临春河一带盗窃另外两辆轿车内现金数十元及香烟、手表等物品的犯罪事实。
王某妣的盗窃数额已达到海南省盗窃罪刑事立案标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依法对其刑事拘留。其余涉案人员正在全力追捕中。
目前,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