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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琼海!两名男子曾被拘留时认识,现因无证驾驶“久别重逢”

时间:2019-06-01
阔别多年的好友相见总是有诉不尽的情谊,道不完的相思,然而因触犯法律才得以“久别重逢”却是让人哭笑不得。5月31日,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上演了一出别样的“久别重逢”……故事是从5月31日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的两起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说起。

5月28日16时55分许,交管大队路管员在万泉河路段设卡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时,例行检查一辆琼C15XXX二轮摩托车的驾驶人,因驾驶人陈某(男,42岁,嘉积镇人)无法提供驾驶证和行驶证,大队路管员遂依法扣留车辆,并要求陈某到交管大队接受处罚。

无独有偶,5月31日9时48分许,交管大队路管员在G98环岛高速公路琼海互通路段设卡检查过往车辆时,按照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发布的预警通知对一辆车牌号为琼C1VXXX的小轿车进行拦截,并对驾驶人循例检查,谁知驾驶人假借打电话之机撒腿逃跑,现场路管员迅速分组围追堵截,不料驾驶人听到路管员的喊声还是拼命逃跑,最后在万泉经典小区被拦截。驾驶人王某(男,23岁,嘉积镇人)称自己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因害怕便弃车逃跑,结果还是被抓到了。大队路管员依法扣留车辆并将王某传唤到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5月31日中午,陈某到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理违法处理手续,工作人员经查询确定陈某并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立即将其带到询问室进行调查。让人始料不及的是陈某在询问室门口与王某擦肩而过时,却互相浅浅地道了一句:“兄弟,是你啊!”经过了解,两人本就认识,且数年未见。说起二人相识,那也是一段啼笑皆非的“缘分”。

原来陈某和王某曾在2014年因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法律规定,被送到琼海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两人的相识也是从拘留所开始的。没想到几年不见,两人“缘分不浅”,又因无证驾驶在交管大队相遇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陈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带行驶证和未按规定检验的违法行为处予罚款18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对王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未按规定检验的违法行为处予罚款17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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