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督导组指出,东方检察院机构改革已完成,人员已定岗,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及扫黑办成员并未及时调整;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信息共享机制还不顺畅,对所办案件提出的补充侦查意见没有及时跟踪落实公安机关查办情况;所办理的5个涉恶团伙案件中,在“打财断血”“打伞破网”方面成效不大。
针对督导组指出的问题,东方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会及时落实整改,相应调整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会主动跟踪督促落实检察机关的补充侦查意见;引导公安机关深挖谢某某等涉恶团伙案件中的“黑财”,力争在“打财断血”方面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