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案自首的陈某某。
此前,万宁市公安局发布《关于敦促黑恶势力团伙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敦促12名涉黑涉恶在逃人员于7月31日前主动到市公安局投案自首。《通报》发布后,万宁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巡警防暴警大队等单位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开展敦促动员工作,与在逃人员的家属、亲戚、朋友讲政策、讲法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要求帮助做好在逃人员劝投工作。
在政策的感召和法律的威慑下,6月28日、29日,陈某某、陈某等2名涉黑涉恶在逃人员先后到万宁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和巡警防暴警大队投案自首。万宁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告涉黑涉恶在逃人员,要早日投案自首,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这才是唯一的出路。拒不投案自首,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原标题:万宁2名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