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20时50分许,大队执勤人员在金海路金柜KTV前路段设卡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例行检查至一辆车牌号为琼A0UXXX的小型普通客车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有酒后驾车的嫌疑,便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配合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该男子吹气酒精含量为2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查,驾驶人伍某(男,20岁,文昌人),于2019年2月15日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还处于实习期内,还是新手司机的伍某饮酒后抱着侥幸的心理开车上路,没想到会被交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伍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因伍某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的记录,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伍某处予注销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