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儋州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办法》对举报毒品犯罪案件线索,列出标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A、向公安、司法机关根据举报线索破获毒品犯罪案件,缴获毒品折合海洛因(下同)5克以下,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给予人民币(下同)10000元以下的奖励;缴获毒品5克以上10克以下,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给予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奖励。
B、向公安、司法机关根据举报线索破获毒品犯罪案件,缴获毒品10克以上50克以下,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给予1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奖励。
C、向公安、司法机关根据举报线索破获毒品犯罪案件,缴获毒品50克以上1000克以下,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给予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奖励。
D、向公安、司法机关根据举报线索破获毒品犯罪案件,缴获毒品1000克以上10000克以下,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给予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奖励)。
E、向公安、司法机关根据举报线索破获毒品犯罪案件,缴获毒品10000克以上,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给予10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的奖励。
F、向公安、司法机关根据举报线索破获的毒品犯罪案件被确立为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的,举报人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查获主要犯罪嫌疑人的,奖励100000元;被确立为海南省公安厅毒品目标案件的,举报人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查获主要犯罪嫌疑人的,奖励50000元。
此外,《办法》还对举报吸食毒品案件线索的举报人进行相应的奖励。
A、向公安、司法机关根据举报线索一案查获吸毒人员1人的,奖励1000元。
B、公安、司法机关根据举报线索一案查获吸毒人员1人以上、5人以下的,奖励3000元。
C、公安、司法机关根据举报线索一案查获吸毒人员5人以上10人以下的,奖励10000元。公安、司法机关根据举报线索一案查获吸毒人员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奖励20000元。
D、公安、司法机关根据举报线索一案查获吸毒人员20人以上的,奖励30000元。公安、司法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涉嫌容留他人吸毒场所,并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查获吸毒人员的,奖励10000元。
与此同时,该奖励办法还对于公安、司法机关根据举报线索破获毒品犯罪案件,同时抓获犯罪嫌疑人和吸毒人员的,按照对举报毒品犯罪案件线索和对举报吸食毒品案件线索的举报人进行相应的奖励。此外,对于在破获或者参与破获毒品犯罪案件,在侦办毒品犯罪案件过程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在侦办毒品犯罪案件过程中牺牲、殉职、病故、受伤的;侦破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难度较大的案件、跨省(境)案件、特大案件并缴获毒品数量较大或者摧毁制毒工厂的;其他应当奖励情形的,儋州市将对侦办案件有功的人员和机关、单位、组织按照对举报毒品犯罪案件线索和对举报吸食毒品案件线索的举报人进行相应的奖励。
《办法》还要求,对举报人、参与侦破毒品违法犯罪案件有功人员予以保护,建立并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或者泄露举报人的姓名、住所、工作单位或其他信息资料,违者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