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乐东市场监管局于近期接到乐东中学和乐东县教育局函告,称乐东中学校内4家小卖部涉嫌无证经营食品,对此乐东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介入调查。执法人员对乐东中学校内立德路30幢二单元103房黄某雨经营食品的场所检查时发现,该经营场所由一套家庭住房组成,在一间房内摆放着两台冰柜,冰柜里存放着营养快线、鲜蘑豆浆等饮品;房内的简易货架上陈列有牛奶、面包等预包装食品,同时现场存放着10份现制现售的炒粉。
执法人员在对乐东中学宿舍30幢104房陈某敏、谢某群经营食品的场所检查时发现,该经营场所内的一张桌子上放有一次性筷子、辣椒酱和一个盛放炒面条的一次性餐盒。房内有炒粉和炒米饭共32盒、半电饭煲的清补凉和使用一次性袋子存放的蒸饺;两台冷柜内存放有饮料、货架上有开口爽豆角、康师傅红烧牛肉面等食品。执法人员检查时,现场有30名学生在该经营场所内。
在乐东中学教工宿舍31幢一单元101房林某花经营食品的场所检查时,执法人员现场发现有学生正在购买食品。该店冰箱内放有矿泉水等饮料,房内桌子上摆有方便面、纯牛奶等食品,一些待售的方便面、饮料则直接放在地板上。
“像30幢一单元102房,看起来就像是个餐饮店。”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房内摆放着6张桌子和21张塑料凳子,在该店的大厅里摆放着炸鸡柳、蛋炒饭等现制现售熟食。在该店的后面厨房里摆放着食用油、酱油等调味品,灶台旁边放着一筐已经洗好的豆芽菜。在冰柜的旁边摆放着一个小货架,货架上有各种小食品。
执法人员对上述4家食品经营户调查发现,相关当事人现场均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遂立案调查处理。近日,乐东市场监管局经调查,这4家食品经营户均存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对这4家食品经营户分别予以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及工具、设备等,并处罚款9500元。